信息公開
泉州市鯉城區華豐新村19幢102室競價招租公告
一、標的基本情況及風險提示
1、招租標的位于泉州市鯉城區華豐新村19幢102室,建筑面積約200m2,三層磚混結構,簡單裝修,一層有停車位。
2、該房屋未取得產權證、土地證,只有房產買賣協議。
3、原租賃合同到期日:2019年8月31日。
二、租賃標的用途、競租底價、租賃期限等
1、租賃用途為居住;
2、租賃期限3年;
3、每平方米月租金競租底價23元/m2/月。租金按月結算,租賃履約保證金為2個月租金,競租保證金5000元整。
三、承租方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合法存續的境內法人單位、非法人組織或具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1、承租方應具備繳付合同簽定時應支付的租賃保證金和首期租金的經濟能力,及履行租賃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的能力。
2、承租期間承租方所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公攤費用等各項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3、承租方對承租房只有使用權,未經出租方同意,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和居住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分租、轉租、轉借他人使用,不得在房屋內存儲和經營違禁品,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4、承租方為該房屋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必須遵守公安、消防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管理,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對該房產的消防和安全負全部責任。
1.自然人參與競價的,需提供本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及密封的報價書。委托報價的應出示授權委托書,及授權代表的身份證明。
2.非自然人參與競價的,需提供經工商部門或政府相關部門注冊核準的營業執照、社會團體執照等有效身份證照、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和密封的報價書。委托報價的應出示授權委托書,及授權代表的身份證明。
六、招租方式:經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公開掛牌競價招租。
七、競價時間及地點
2019年/月/日,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根據出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承租人,另根據相關法規要求同等租金價格條件下,原承租人有優先承租權。
八、競價方式:一次性密封報價。